欢迎来到青岛名仁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
- 联系手机:13356879898
扫一扫关注
发布时间:2020-11-23 13:26:08 来源:青岛名仁 会计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文章系【青岛名仁】编辑,目的在于分享更多行业心得体会,如涉及侵犯名誉、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青岛名仁】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 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青岛名仁】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电话:158-0653-6511
电话:182-6663-7519
电话:131-0158-9021
电话:185-6199-5985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网业务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