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时间:2020-01-08 00:00       来源: 未知
税收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断壮大,因而涉税事项也不断增多。提高经济效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项任务,而税金的普遍征收势必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形成,最终使投资者收益减少。如何减轻企业税赋,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很有必要。那么,有没有哪种税收筹划方案能够解决企业头疼的税收问题呢?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常规的税收筹划方式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法的制度设计、避免不利的税收负担、利用税法的“漏洞”等。在实际运用当中,税收筹划没有固定的模式和套路,税收筹划的手续与形式也是多样的。因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把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选择最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不能生搬硬套。是慧青岛名仁会计推出的互联网节税平台,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我们推出了个独型节税产品,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企业的税收筹划需求,下面我们就具体带大家来了解:1、增值税筹划方案:原理:利用崇明优惠政策,将公司的业务(特别是增量部分)转移到在上海崇明新设的企业中,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案例说明(以落户上海崇明为例):公司A是一家环保设备销售公司,2017年全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其中进项增值税发票金额为3000万。公司B同样是一家环保销售公司,2017年全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其中进项增值税发票金额为3000万元,与公司A不同的是公司B是注册在上海崇明岛,试问公司A与公司B的纳税比较:公司A公司B(企业落户上海崇明)公司A实际缴纳增值税:(5000-3000)×17%=340万公司B同样实际缴纳增值税:(5000-3000)×17%=340万由于没有落户税收优惠地区,不享受地方财政扶持,没有任何税收返还。 由于落户上海崇明,可由慧青岛名仁会计向崇明财政局申请创业扶持资金备案,享受税收奖励,具体政策为:增值税实缴额的20%(地方留存部分40%,增值税为国家和地方5:5分成,即50%×40%=20%),公司B所交的340万元中,有340×50%=170万元交给国家财政,340×50%=170万元交给了崇明地方财政,崇明地方财政又拿出170万元×40%=68万元给公司B,68万元÷340万元=20%,即为增值税实缴额的20%作为创业扶持资金奖励给了企业。最终公司A承担增值税:340万元最终公司B承担增值税为:340万元-68万元=272万元,增值税节税比例达20%。2、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提供的崇明个人独资模式可以很好的解决税负高的问题,即:改变收入类型,由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提成奖金收入变为经营所得收入,从而享受低税率。让我们做方案进行对比:普通模式崇明个人独资模式王先生是从事房地产的专家,与某公司A签订了地产项目居间协议,公司A将500万佣金转给王先生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税率高达32%,王先生使提供的崇明个人独资模式王先生使用自己的个独企业与某公司A签署了居间协议,公司A将佣金转给王的个独企业,税率仅6.04%劳务收入超过5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个税税额为:5000000×(1-20%)×40%-7000=1593000元个税税负率为:1593000÷5000000=31.86%个独增值税:5000000÷(1+3%)×3%=145631.07元个独附加税:145631.07×10%=1456.31元个独个税:5000000÷(1+3%)×10%=485436.89元,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累进税率,超过10万的适用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计算个税为5000000÷(1+3%)×10%×35%-14750=155152.91元以上合计税额为:145631.07+1456.31+155152.91=302240.29元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593000-302240.29=1290759.71,节税比例高达1290759.71÷1593000=81.03%。3、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案:对于利润高,所得税多的问题,推出以下两种避税筹划方案:1 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2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青岛公司注册新公司中;案例一、业务转移方式(以崇明个人独资模式)假设上海慧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上海慧安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A公司B企业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红):(300-75)*20%=45万元个人所得税:500/1.03*10%*35%-1.475=15.51万元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税款合计:14.56+15.51=30.07万元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30.07/500=6.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30.07=10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4.49/134.56=77.65%。备注:行业利润率越高节税效果越是明显,如技术类、咨询类及服务类。案例二、利润转移方式(还是崇明个人独资模式):假设上海慧安软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A公司利润500万部分B企业增值税:因为是公司利润不再涉及增值税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红):(500-125)*20%=75万元个人所得税:500/1.03*10%*35%-1.475=15.51万元合计:125+75=200万元合计为:30.07万元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B企业,所以B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15.51万元,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5.51/500=3.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15.51=18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84.49/200=92.25%。备注:A为一般纳税人,B为小规模向税局申请代开,B缴纳的增值税税额A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这种配套使用节税效果最好。当然B为一般纳税人同样适用。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能实现增值税节税20%,企业所得税节税100%,个人所得税节税70%以上。专注高利润企业税收筹划服务,提供一站式税务筹划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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