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管道线路赔补款,是否

时间:2020-01-07 00:00       来源: 未知
欢迎光临! 登录用户中心商城财税财税资讯,财税法规,财经资讯.法规解读,纳税实务×MENU首页财税财税资讯法规解读财经财经资讯纳税实务首页财税纳税实务通信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管道线路赔补款,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普票?还是开收据?通信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管道线路赔补款,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普票?还是开收据? 发表评论 167 viewsA+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收 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的叙述,如未要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文件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青岛代理记账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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